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优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城隍庙巷23号
二、基本情况
在“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广安区悦来镇金龙村农村道路建设路面加宽硬化项目(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018)”项目检查中,四川优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材料存在虚假)。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优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68.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