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3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生态系统成效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樱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福兴镇圆觉寺村18组36号
被投诉人1: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延伸线
被投诉人2: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仁寿县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0)。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于同年12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成都樱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就仁寿县生态系统成效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3)作出的质疑答复,并于12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2月25收到投诉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分标准人员配置涉嫌限制供应商的规模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