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3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生态系统成效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灵慧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仁和半岛馨苑3号门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1: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延伸线
被投诉人2: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南新街186号2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仁寿县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3)。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成都灵慧通商贸有限公司不满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后续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使用“内容详细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逻辑错误”、“表述错误”、“科学原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不符合项目内容或存在错误”等抽象模糊描述作为评审因素,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此类描述的具体评判依据。
投诉事项二:磋商文件“履约能力”中要求供应商具有“生物多样性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相关学科和行业领域”的奖励作为加分项,存在以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