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232023000156
二、项目名称: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音乐体育美术器材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兴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2层243号
被投诉人1:盐源县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盐源县盐井镇学府路1号
被投诉人2: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10号(福源居对面)
相关供应商:四川金雨天泓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宏正广场东一区四楼B-15号
四、基本情况
因成都兴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不服盐源县中学校2023年12月15日就其“二校区音乐体育美术器材采购项目(三次)(编号:N513423202300015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投诉书》(快递单号:SF1419504971527),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投诉事项3:
投诉事项4:
投诉事项5:
投诉事项6:
投诉事项7:
五、审查查明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1月29日发布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2月4日发布更正公告,12月6日组织谈判,12月7日发布本项目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确定四川金雨天泓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12月8日成都兴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质疑。12月15日,采购人盐源县中学校作出质疑答复: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12月18日成都兴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12月20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审查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源县中学校、四川金雨天泓贸易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发现该《投诉书》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截图为第一次谈判文件截图,并非第三次谈判文件的截图,投诉内容不一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投诉人成都兴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1-7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盐源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