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248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东街25号
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被投诉人2:被投诉人: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号2楼1号
相关当事人:成都思源绿洲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大学生创业园)
四、基本情况
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隆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248)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该公司提交的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隆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