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隆财采〔2024〕25号)

隆昌市 2024-01-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248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樱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福兴镇圆觉寺村1836

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 

被投诉人2被投诉人: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21

相关当事人成都思源绿洲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大学生创业园) 

四、基本情况

成都樱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1215隆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248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1229收到该公司提交的投诉书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成都樱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隆昌市财政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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