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113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超级拍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潮音路109号附12号1层
被投诉人: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44层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超级拍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对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格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亭项目建设”项目编号(N5134282023000113)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月13日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收悉,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谈判小组认为我公司为响应谈判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第五章、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即未在谈判文件“四、技术要求应答表”中将全部技术参数列入该表。属于对我公司的响应文件审查有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普格县财政局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