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红粮园区氛围营造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3000122)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中未明确氛围打造点位所需的材料、规格尺寸、数量、单位等,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清单中未发现VI系统,采购需求不完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之规定。同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可能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现责令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作出如下整改:
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有关要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防止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请将书面整改报告交至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第二项在项目验收后提交整改报告)。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若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导致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我局将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追究责任。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