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西财投处〔2024〕2号)
一、项目编号:N5113252023000105
二、项目名称:安保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渝环苑A栋1F
被投诉人一:四川学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西充县商会大厦13-1
被投诉人二:西充县人民医院
住 所: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二段9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南充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3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1月15日就西充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325202300010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投诉书中投诉人的通讯地址与营业执照住址不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 1月 17日书面要求予以补正。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于2024年1月22日递交书面声明自愿放弃补正,撤回投诉。
投诉事项1: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2:要求供应商为员工缴纳一定期限社保等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3:磋商文件具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西充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