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 书
投诉人1:四川创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4栋2009号
投诉人2:四川中润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一街666号2栋23楼3号
被投诉人1: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三单元5楼9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攀枝花市科创路8号
投诉人因对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钒钛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4892023000011)评审结果存疑,于2024年1月8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4年1月8日依法受理。
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1月19日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终止投诉处理。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