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钒钛高新区 2024-01-24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

诉人1:四川创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4栋2009号

投诉人2:四川中润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一街666号2栋23楼3号

被投诉人1: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三单元5楼9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攀枝花市科创路8号

投诉人因对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钒钛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4892023000011)评审结果存疑,于202418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418日依法受理。

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119日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终止投诉处理。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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