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自财采〔2024〕5号)

自贡市市本级 2024-01-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389

二、项目名称:公积金业务系统服务功能扩展升级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捷可达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35号附1自编号A3217

被投诉人1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通达北街62

被投诉人2:四川千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板仓)荣川路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严重违背政府采购现行相关规定。2.本次采购项目中,评审因素的设定有明显为特定的供应商为其量身打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该公司中标保驾护航。使其在专属的得分条件下谋取中标的情况,严重违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自贡市财政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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