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武侯区华川欣荣商贸部,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济路香都大厦B栋
被投诉人1: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地址:德昌县麻栗镇民主村156号
被投诉人2: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
三、基本情况
武侯区华川欣荣商贸部不服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1日就“德昌县麻栗镇香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智慧农业软件平台”(项目编号:N5134242023000143)项目作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4年1月12日要求相关当事人答复。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报名了获取招标文件之后才能确定要不要参与投标,而报名了就必须要参与投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如果不参与投标就要提前通知采购中心,那么采购中心就会知道最终会有几家来参与投标,这样就提前透漏了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这样是有失公平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八条;报名了没参与投标并且没有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中心就要被记入德昌县政府采购不诚信档案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此规定有失公平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这些要求,而本招标文件将这些要求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于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德昌县麻栗镇香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智慧农业软件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1月4日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责令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更改采购文件模版内容。
德昌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