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3000139
二、项目名称:智慧校园综合微服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灵慧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四段216号3栋1层附109、110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学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博士路518号
被投诉人2: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2号1栋2单元15层1504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16日,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智慧校园综合微服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312023000139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12月1日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共有7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2023年12月1日,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智慧校园综合微服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312023000139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950,000.00元。
投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后续服务方案”、“技术方案”中使用“内容缺失”、“凭空编造”、“逻辑错误”、“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前后互相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等抽象模糊描述作为评审因素,磋商文件没有规定此类描述的具体评判依据,属于评审标准未细化、未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蒲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