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不服四川越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就广汉市文体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标段设施设备(一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196)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邮寄投诉书,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投诉要求,本机关于2024年1月16日发函要求予以补正。
你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放弃补正函,自愿放弃补正,将不再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广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