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市财政局组建监督考核小组对区县11个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有: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有: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