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德市财采〔2023〕52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在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分因素和未妥善保管采购文件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二部分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德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