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德市财采〔2023〕51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基本情况
在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章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德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