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文体旅游局: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移交的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问题线索,经核实,发现你单位犍为县智慧广电示范区建设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设置了“投标人或其归属总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分,不能提供者不得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
2.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在采购文件“履约能力”方面设置了“投标人或其归属总公司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的得2分,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按照《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利用有线方式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应当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之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梳理问题发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等。坚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学习,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财政局4楼413)。
犍为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