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中慧柒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机关在办理汶川县地质灾害“空天地”一体化“三查”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3000172)投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你单位(公司)在磋商文件5.4.2评分标准中,“服务方案”“后续服务”等评审项的评分标准使用了“内容详细完整且满足需求”、“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属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的通知《川财〔2022〕90号》,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问题种类四、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二、整改要求
本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汶川县自然资源局、中慧柒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请你单位(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汶川县地质灾害“空天地”一体化“三查”示范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我局。同时要求你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化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采购需求和文件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设置的源头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