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 溪县财政 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结果公告
( 苍 财 采函 〔202 4 〕 4 号)
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铭利恒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铭利恒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于2023年12月22日就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三名工程”数字化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19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
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苍溪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