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1524
二、项目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海科校区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羽钛算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浏阳路东一段29号(云水苑)营业房
被投诉人1: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被投诉人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下称采购人)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揭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揭迪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76号2幢409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浙江揭迪公司不应当享受价格扣除,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审查,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8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9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4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9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浙江揭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