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财采管﹝2023﹞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达州市政府性投资非经营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达州市政府性投资非经营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达州市政府性投资非经营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和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七)、六十八条(七)项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专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