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财采管﹝2023﹞101号),现将本机关对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度市级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该单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七)项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专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