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竹财采罚 ﹝2023﹞12 号)

大竹县 2023-12-27 00:00:00

大竹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竹财采罚 2023﹞12 号)

当事人:达州市金驰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有限公司

 址:达州市通川区张家湾吉昌大院A2单元1

、基本情况

达州市金驰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在大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城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7242023000009)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的行为,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之规定情形。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达州市金驰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4500(即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大竹县财政局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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