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31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384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2023.1)(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环安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189号附64号8幢1层64号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环安达贸易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就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2023.1)(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384,包号:包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公司经过全面、仔细、反复审查确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产品及证明文件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技术指标和配置”项扣分不合理,专家评审不合理。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