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武财采〔2023〕32号
一、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142
二、项目名称:4处交通信号灯采购(含安装)(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瑞之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被投诉人2: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供应商:四川华控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武胜县公发局交通警察大队4处交通信号灯采购(含安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附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6、LED显示屏,制造商四川华控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090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22-23、电缆线,制造商四川新世纪线缆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有合法合规的行政许可《工业生产许可证)。中标供应商四川华控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是合法合规制造商,制造商四川华控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世纪线缆有限公司不是合法合规制造商,不得对产品进行生产、销售、进口。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结合现有证据,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