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武财采〔2023〕13号
一、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085
二、项目名称:仁和幼儿园普惠托育民生项目民生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鸣筝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武胜县仁和幼儿园
被投诉人2: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武胜县仁和幼儿园的质疑回复的重点是强调需要在分项报价表中的规格型号,但是我公司质疑的内容为规格型号一栏系统自动生成了内容,我公司响应系统生产内容,未做修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结合现有证据,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