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叙永县政府采购中心、四川金仁恒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仁恒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叙永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11月13日就江门镇中心场镇道路提档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24202300020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2023年11月22日收到,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金仁恒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特此告知。
叙永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