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理财采〔2023〕112号
一、项目编号:N5132222023000087
二、项目名称:理县2024-202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恒基泰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19号1栋13层12号
被投诉人1:四川华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1栋7楼7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3年12月13日就理县2024-202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22202300008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评分表分值出现错误;
投诉事项2:评分表服务实施方案未细化和量化;
投诉事项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1、修改采购文件; 2、量化评分表;3、修改评分分,取消特定业绩作为评分项;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阿坝州财政局或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理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