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龙泉山北路19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蓝莓种植基地产业路新建工程”(项目编号:N5111132023000033)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罚款11126.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