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1847
二、项目名称: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预防性保护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偕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8号创新创业园4栋三楼8313室
被投诉人1: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博物馆)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东华村2组
被投诉人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东华村2组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与服务能力”评审项中职称、资格证书设置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经审查,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10月9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10月31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9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11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宏瑞文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