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128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控中心迁建扩能升级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科迪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晋路1488号11栋1单元14楼1406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风声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风声安防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22楼2206、2207、2208、220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25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1.风声安防公司投标产品“京东方BWB55-GI4G”不满足招标文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相关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风声安防公司投标产品“华为BAH4-W19”不满足招标文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相关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经审查,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8月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年8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中标供应商在内的共12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2023年8月29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风声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