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张川军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张川军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张川军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存在未依法停止评审、未依法评审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张川军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眉山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