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达川财采〔2023〕20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二、基本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在开展全省镇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片区现场会百节镇便民服务中心点位采购电子设备项目(项目编号:511703202100071)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政策编制招标文件、未依法发布合同公告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