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3000208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树人中学运动场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博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7楼1708号-1709号
被投诉人1: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 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2:广元市树人中学
住 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778号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广元市树人中学运动场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012023000208)开标、评审。2023年11月7日,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元市树人中学运动场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01202300020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根据质疑事项1的回复和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该项目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3年12月18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采购活动恢复。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