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 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 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3000094
二、项目名称: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一喷三防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华运博益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57号仁和春天东门
被投诉人: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阆中市七里新区长安西路219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华运博益商贸有限公司称于10月26日针对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一喷三防采购项目 ( N5113812023000094 ) 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截止11月9日,未收到采购人的质疑答复, 于202 3 年 11 月 9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 3 年 11 月 12 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阆中市农业农村 局小麦一喷三防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特殊资格要求存在问题,将两种品日不同的货物农药和肥料概括为农资进行打包采购,存在通过限定供应商资格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并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采购人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1:27通过申通快递向投诉人邮寄了质疑答复。同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规定且该项目中 肥料 所占金额较小 农药和肥料打包采购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并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 的情况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阆中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