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3〕投处字第14号)

成华区 2023-12-20 00:00:00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3〕投处字第14号)

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208

二、项目名称:2023年成华区新建及更换全民健身路径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新鸿路北一街155号佳禾永福一区

被投诉人: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昊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就“2023年成华区新建及更换全民健身路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20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标,且影响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二: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技术响应”得分认定错误或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对公司进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二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且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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