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83
二、项目名称:南溪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赉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68号1幢1层7号
被投诉人1: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4层06号
被投诉人2: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宜宾市南溪区下正街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1日,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南溪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83)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12月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3年12月6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2023年12月7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2023年12月13日,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使用内容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等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和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被投诉人已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更正后的评分明细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三十一条,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