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132023000070
二、项目名称 :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欣瑞合创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路168号5栋2层201号
被投诉人1: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被投诉人2: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1幢6层61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规范化建设预算金额95.26万元,采购方式为询价。该采购项目2023年11月10日经评审小组评审,成都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成交价为94.76万元,2023年11月1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1月15日签订采购合同,11月17日中标方进场施工,目前合同履约即将完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二、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2)技术参数中3、微生物室洁净系统要求执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安全规范》(GB50346-2012)标准。经查询,GB50346-2012标准不存在,文件此要求属于将不存在的条例作为实质性要求,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你公司对造成的损失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