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世纪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1号2栋1单元6楼1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成都世纪隆达商贸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食堂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01072023000064)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世纪隆达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