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古财投诉处字〔2023〕34号)

古蔺县 2023-12-15 00:00:00

四川万润金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四川弘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就古蔺县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古蔺县永乐街道水落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300031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2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万润金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古蔺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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