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3000142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优力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2号18楼1828号
被投诉人1: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号楼
402、408-412室
被投诉人2: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 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
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
四、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日,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元市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系统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5108012023000142)。2023年9月25日,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案涉项目开标、评审。经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平均分)95.85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平均分)95.81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平均分)94.33分。2023年9月28日,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宣布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2023年10月30日,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签订《广元市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系统项目采购合同》。截至2023年11月15日,该案涉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本项目评审因素“人员配置”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涉嫌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本案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另案处理。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或广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