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祥云巷54号
被投诉人1: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4栋1604
被投诉人2: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0月13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截至2023年11月6日,本项目尚未组织开标、评审。
投诉事项1:本项目包含物业管理中的保洁服务,物业管理应属于集中采购代理,交给社会代理机构属于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部分详细评审项采购需求中未作出客观、明确的要求,均不属于采购需求中客观的量化指标。
投诉事项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部分表述没有明确判断标准,评审因素无量化指标,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3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