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祥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康乐巷273号东升园C栋1-19号
当事人: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怡和路怡和盛景1-1-3
当事人:开江县德胜强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达州市开江县淙城街道清河社区文笔街59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以上当事人在2023年5月16日参加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的“开江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考试无线电屏蔽终端采购(项目编号:N5117232023000023)”询价响应过程中,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相互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处以处以四川祥天商贸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42500元×5‰)的罚款2712.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以四川锐星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42500元×5‰)的罚款2712.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以开江县德胜强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42500元×5‰)的罚款2712.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