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财采〔2023〕处字第23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N5134362023000102
二、项目名称:美仑崇学书房图书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蜀兴文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图书市场二层C区13号
被投诉人 1:美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美姑县美中路19号
被投诉人2: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花园路122 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蜀兴文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美仑崇学书房图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362023000102)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1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1月18日收到邮寄《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清单已经明确图书品种3611,复本4 ,共14444 册全部是图书。图书属于出版物,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的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资格审查部分应当要求提供具备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并没有要求提供具备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存在重大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2023年10月16日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美仑崇学书房图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362023000102)询价公告,2023年10月17日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3年10月31日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美姑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