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3000076
二、项目名称:金阳县东风大堰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万润金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蜀贤路535号
被投诉人1:金阳县水利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南街142号
被投诉人2: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南苑东路46号4楼
四、基本情況
2023年9月4日,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金阳县东风大堰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302023000076)磋商公告。2023年9月15日,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0月9日,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金阳县东风大堰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止2023年11月29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