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020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相关当事人1:内江仁仁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89号B21-3D
相关当事人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远建)不服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10月18日就“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020)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27日收到四川远建提交的投诉书,并依法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1 :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采购人未通知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参加随机抽取活动,虽然评审现场有监控,但同样容易作弊,导致抽取显失公平。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案涉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内江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