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四川腾信荣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滨江路中段(人事局宿舍)北楼2-1号
被投诉人1:宁南县初级中学校
地址:宁南县宁远镇团结巷42号
四川腾信荣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宁南县初级中学于2023年11月18日就“初级中学精品录播教室多媒体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272023000123)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3年11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并于2023年11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
项目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年11月17日四川腾信荣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质疑;2023年11月18日宁南县初级中学校进行质疑答复;2023年11月26日四川腾信荣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投诉; 2023年11月28日我机关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暂停采购通知书》,向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暂停采购通知书》;2023年11月28日收到被投诉人《宁南县初级中学关于投诉的回复函》;2023年11月28日分别向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2023年12月1日收到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关于报告真伪回复函》;2023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核实情况表》。
以上事实,有“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质疑函》、《质疑答复》、《投诉书》、《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通知书》、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关于报告真伪回复函》、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核实情况表》等在案佐证。
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1不成立, 经向国家认可检测机构进行函证后,证实目前市面上满足“OPS电脑:1、PC模块可抽拉式插入整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2、采用按压式卡扣,无需工具即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4、和整机的连接采用万兆级接口,传输速率10GbPs。”参数要求的涉案产品品牌满足三家以上。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鉴于投诉事项1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宁南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