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74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2023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乐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18层1827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华信联众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信联众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清马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2023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25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中标人华信联众公司的中标产品病人推车、病床、骨科床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经审查,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6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采购公告。6月29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评审活动,共有6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7月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华信联众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取消华信联众公司中标资格,鉴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