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叙财采〔2023〕84号)

叙永县 2023-12-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3000159

二、项目名称2023年观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天龙支路9栋。

被投诉人1:叙永县观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观兴镇人民政府

被投诉人2: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6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于2023年10月10日就2023年观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0524202300015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1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将大量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具有排挤其他供应商行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均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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